
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亦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
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曾令达、陈映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曾令达、陈映梅的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曾亦华、曾慧梅、曾令熙、曾令达、陈映梅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10: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公告编号:2024-003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亦华,男,1972 年 9 月 6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职业经历:1994 年 3 月至 2006 年 8 月,就职于东莞市石龙益丰工具贸易部,担
任总经理;2001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东莞市新龙基业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监事; 2006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东莞市怡之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
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怡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曾慧梅,女,1972 年 6 月 16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职业经历:1996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东莞市石龙益丰工具贸易部副总经理;
2006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东莞市怡之丰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4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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