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 11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映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曾
亦华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原董事林宇明女士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根据《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名陈映梅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映梅,女,200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东莞联合高
级技工学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职业经历:2023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
公告编号:2023-051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任免是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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