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欧佳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半
公告编号:2023-041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 年半年度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 地反映出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 年半年度 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34,783,380 元,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净利润-237,506.58 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权益 18,134,922.11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19,883,936.04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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