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4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亦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464,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3-03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贷款人民币 80 万元,公司以其自有一套位于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 172 号的房产设定抵押担保。具体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条件等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为准。公司将按照具体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464,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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