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5
公告编号:2023-058
证券代码:832132 证券简称:民正农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民正农牧”)
张书伟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杨玉峰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3-058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规定于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书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玉峰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指民正农牧)及张书伟、杨玉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58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河南证监局前述监管措施,并将严格按照前述监管措施文件的要求积极整改,尽最大努力积极推进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在半年报编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时,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0 号
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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