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证券代码:832127 证券简称:谊熙加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次修订稿)
2024 年 7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为参加对象提供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依据本计划、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 1.00 元/股。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 2,000,000 份,筹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元,具体金额及份额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仅为退休返聘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最终以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款的员工人数确定,合计不超过 9 名,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共 1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
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加对象自行承担。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事项经全国股转系统履行自律管理程序,待全国股转系统审查出具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方可实施。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存在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表述,相关表述不代表公司上市承诺。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2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6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24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27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34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34
十、 其他重要事项...... 35
十一、 风险提示...... 35
十二、 备查文件...... 36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谊熙加、股份公司、挂 指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牌公司、公司、本公司
子公司 指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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