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212 号凯迪克大厦 16A
主办券商
华鑫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
国际中心一期 A 栋 2301A)
2024 年 6 月 18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12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21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21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23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5
七、 有关声明 ...... 27
八、 备查文件 ...... 32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股份公司、谊熙加、公司 指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 指 谊熙加向确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行为
行
华鑫证券、主办券商 指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公司法》 指 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时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谊熙加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指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
(试行)》
《业务办理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说明书》、本定向发行说明 指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
书、定向发行说明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