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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8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2127 证券简称:谊熙加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在公司(含子公司)工作、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仅为退休返聘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加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6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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