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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5 16:53:01 股吧网页版
路通精密: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 015

证券代码:832119 证券简称:路通精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81 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
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路密”。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在被强制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陈国诗
联系电话:0535-6100718
邮箱:1624460049@qq.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大街 8 号
(二) 券商联系人:马晓
联系电话:0531-68889725
邮箱:464409345@qq.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805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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