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2111 证券简称:ST 双林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双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双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北京国承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0 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发告〔2024〕274 号)、《关于终止浙江双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60 号,因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30
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
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林环”,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于世明
联系电话:1896905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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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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