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2078 证券简称:泰利模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4-012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
应按本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
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三)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四)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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