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2078 证券简称:泰利模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印鉴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印鉴一般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意志的表象,为规范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指的印鉴具体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2 枚)、董事会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总监名章。
第三条 公司印章保管适用“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单位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印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印鉴制发、改刻与废止等具体工作。未经董事长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更换、注销公司印鉴。
第五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2)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并登记用印;合同专用章(1)由市场部负责管理并登记用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总监名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并登记用印(其中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财务总监保管);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并登记用印。
第二章 印鉴制发、改刻与废止
第六条 公司印鉴的制发、改刻、废止,由综合管理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告编号:2022-014
因工作需要确需制发、改刻、废止业务部门印章(部门印章采用椭圆形印章),须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两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执行。但业务部门印章不得用于签订合同、结算等目的之用。
第七条 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印章保管人即时将旧印章交还综合管理部并登记。
第八条 除特殊情况外,废止的印章应由综合管理部保存三年,然后征得董事长同意后予以销毁。
第九条 公司印鉴发生遗失、被盗或者受到损毁时,有关印章管理人应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并书面说明原因,综合管理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公告作废。同时,根据情况办理补刻手续。因印章遗失、被盗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
第三章 印鉴登记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应制备公司印鉴登记簿,详细记录印鉴名称、制发时间、使用部门、保管责任人、改刻和废止时间。综合管理部在制发、改刻、废止印鉴时,应在印鉴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并由印鉴管理人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一条 如遇印鉴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印鉴交接登记手续。
第四章 印鉴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印鉴使用应严格执行印鉴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必须认真、清楚、详细地填写《印鉴使用登记簿》。
(一)使用公司任何一种印鉴,必须由使用人填写《印鉴使用登记簿》,并由相关审批人员审批后,印鉴管理人方可予以盖章。
(二)一般性文件、文书、证明等,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印鉴管理部门方可予以盖章;公司文件、文书、重要业务往来等,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印鉴管理人方可予以盖章;如需盖章的文件、文书、证明、协议(合同)及重要业务往来等文件上需要相关领导签字的,需先由相关领导签字后,印鉴管理人方可予以盖章(可免于相关领导在《印鉴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审批)。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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