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30
证券代码:832054 证券简称:永强岩土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议案、监事会议案;
(二)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三)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重大权益变动和重大股权结构变动;
(五)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决定;
(六)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以及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案;
(七)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本制度所称“重大”的界定标准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九)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或无法履行职责;
(十)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一)公司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减资、回购股份、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三)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十四)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十五)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六)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七)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八)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九)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
(二十)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一)对外提供除经营业务外的重大担保;
(二十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三)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四)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五)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二十六)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增资计划;
(二十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不实传闻事项;
(二十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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