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2040 证券简称:神木药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双方已经调解达成一致,已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
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新 2922 民初 1150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诗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保华
公告编号:2024-02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本身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 11 月 6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房产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均不予理睬,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特请依法裁判。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拖欠
的租赁费 2917279.31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30970.04 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80000 元,以上合计 3428249.38
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2024年11月18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新 2922 民初 1150 号,调解内容如下:
一、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已向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 400000 元,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仍欠付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租金 2517279.32 元,其向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分期履行该款,即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前向支付 600000 元,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00 元,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结清 1017279.32 元;
二、若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支付上述任意一笔款项,则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违约金 250000 元,逾期次日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次性向温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公告编号:2024-025
执行;
三、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诉讼费 34226 元,减半收取 17113 元,由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原告
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该款。
(二)执行情况
一、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已向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 400000 元,被告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仍欠付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租金 2517279.32 元,其向原告温宿县万通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分期履行该款,即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前向支付 600000 元,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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