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832027 证券简称:智衡减振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云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云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高云智先生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查,该人选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高永刚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高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查,该人选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智才、赵健、李登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刘福军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刘福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查,该人选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智才、赵健、李登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王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查,该人选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智才、赵健、李登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王建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查,该人选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智才、赵健、李登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李其贵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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