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2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录
释义......3
第一节 序言......4
第二节 收购人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5
一、财务顾问承诺......5
二、财务顾问声明......5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8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1
五、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1
六、本次收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11
七、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1
八、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12
九、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3
十、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
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
者默契......13
十一、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3
十二、关于不注入金融类资产和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类资产的承诺......14
十三、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关联关系......14
十四、关于收购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情况的说明......14
十五、财务顾问意见......15
释义
除非本财务顾问报告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公众公司、ST 川盛、
指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挂牌公司
收购人 指 邱四强
优俪瑞产业(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红十三大健康
优俪瑞 指
产业(深圳)有限公司)
氧生堂 指 深圳市氧生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红十三产投 指 深圳市红十三产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优俪瑞 100%股权,从而间
本次收购 指 接控制公众公司,收购完成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未发
生变化,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邱四强先生
收购报告书 指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川盛科技
本报告书、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人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收购人与氧生堂签署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书》 指
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
《第 5 号准则》 指
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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