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2006 证券简称:ST 郑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该案件 2024 年 3 月 25 日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该案件《民事判决书》((2024)豫 0104 民初 132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栾正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郑州市水利建筑工程处
主要负责人:于春延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4-014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属郑州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郑州市水利局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印
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利建筑工程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被告有 26 人经审批提前退休,提前退休 26 人自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期 间 应 缴 纳 的养老保险基金和领取的退休费经审核共
6,804,872.23 元。被告因无力缴纳上述费用,向原告借款,原告按照被告的要
求,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代被告将 6,804,872.23 元支付至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
税务局第一分局账户。另外,被告还向原告借款 6,507,577.57 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社保等,原告将款项分别支付至被告指定的账户。
被告向原告借款共计 13,312,449.8 元,经原告催要,被告拒不还款,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 13,312,449.8 元及利息 962,120 元(利息以借
款本金 13,312,449.8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暂计算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应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全部借款
本息之日止);
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4)豫 0104 民初 132 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07,448 元,减半收取计 53,724 元,由原告郑州水务建筑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14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上诉,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豫 0104 民初 132 号)。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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