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9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向董事长李国义、董事张晓宇、董事董丽凤借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年利率为 7.5%,单位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如下:
出借人:李国义 金额:100 万
出借人:张晓宇 金额:100 万
出借人:董丽凤 金额:60 万
借款的具体内容以拟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针对上述偶发性借款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董事李国义、张晓宇、董丽凤借款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国义、张晓宇、董丽凤回避了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不
超过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1-03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国义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 安路 24-42 号
关联关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晓宇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安路 24-161 号
关联关系:董事、实际控制人
3. 自然人
姓名:董丽凤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安路 22-127 号
关联关系: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本着为支持公司的良性发展,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的目的,向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向董事长李国义、董事张晓宇、董事董丽凤借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年利率为 7.5%,单位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如下:
出借人:李国义 金额:100 万
出借人:张晓宇 金额:100 万
出借人:董丽凤 金额:60 万
借款的具体内容以拟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1-03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是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行为,既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也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利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借款协议》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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