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西南证券
关于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否
2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否
处分(除公开谴责外)
3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章元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2024 年 7 月 22 日,主办券商收到并向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永强”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转发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给予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42 号)。
上述决定主要内容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四川永强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四川永强时任董事长章元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永强、章元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光勤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2024 年 7 月 22 日,主办券商收到并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转发了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执行部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对四
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光勤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71 号)。
上述决定的主要内容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四川永强未按期编制并披
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光勤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李光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在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决定后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披露相关公告,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四川永强未能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停牌,
全国股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四川永强的持续督导义务,已多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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