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西南证券
关于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否
行政监管措施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于2024年6月18日向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永强”或“公司”)邮寄《关于对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章元强、李光勤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5 号),认为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章元强、董事会秘书李光勤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章元强、李光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披露相关公告,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四川永强的持续督导义务,已多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持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四川永强的持续督导义务,已多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持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西南证券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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