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1910 证券简称:梦地自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梦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 第二百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 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 解决,可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 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应充分考虑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
理安排。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公
司已获批准在境内其他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22-008
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
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
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
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二百条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上海梦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上海梦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梦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2-008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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