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831910 证券简称:梦地自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梦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2、结束时间:2021年5月13日11时30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10 梦地自控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芝云路 168 号 4 号楼 2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进行了详细报告,并提出了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 2021 年经营计划为基础,对公司进行财务
预算。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的借款,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借款额度可在借款期限内循环使用。公司将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办理借款申请、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接受关联方担保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