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1866 证券简称:蔚林股份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蔚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蔚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资料。 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依据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包括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在内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调整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聘任高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了解高飞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
公告编号:2023-018
我们认为前述人员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担任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高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蔚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保松、王俊伟、饶明晓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