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1838 证券简称:福康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年 11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申丽萍同志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申丽萍同志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张维晨同志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免去申丽萍女士的监事会主席,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申丽萍女士的监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维晨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监事申丽萍女士因另有任用,拟免去其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张维晨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
公告编号:2023-030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维晨,女,汉族,1993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大专学历。2022 年 4 月至今任职
于公司,现任公司开发部科员。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前,监事申丽萍女士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职。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监事会成员的调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任免系公司正常岗位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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