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6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1816 证券简称: 兴锐科技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颜呈龙、陆翠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颜呈龙 董监高 董事长
陆翠莲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0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兴锐科技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兴锐科技董事长颜呈龙、董事会秘书陆翠莲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颜呈龙、陆翠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08
《关于对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颜呈龙、陆翠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6 号)
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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