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1778 证券简称:鸿森重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妍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2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宋继浩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宋继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
宋继浩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文青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公告编号:2023-012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于文青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
于文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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