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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19:41: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1

- 1 -2021 21
当事人:
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中云创),
住所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北环路西段中云
创办公大楼 5 楼。
石灿,男, 1977 年 10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
人。
经查明,ST 中云创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规
2020
ST
- 2 -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2017 2018 ST
ST
2018 9 7
ST 2020 11
ST
三、未有效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ST
ST
2020 1 3
2021
11 12
ST
- 3 -1.5
2020 1 3
2021 11 12
ST
2020 12 11
2021
11 12
1.5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
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
律监管措施。
对石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 4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 《公司治理规则》
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
及时;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
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
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
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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