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天河化纤因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尚未完成,未能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
定,天河化纤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被暂停转让,并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2019-015)。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关于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2019-017、2019-018)。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 第(五)项、
4.5.1 第(三)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
关规定,天河化纤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被暂停转让, 如天河化纤
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含 10 月 31 日)前仍无法披露《2019 年半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自公司挂牌暂停转让以来,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天河化纤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积极完成半年报编制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如天河化纤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含 10 月 31 日)前仍无法披露《2019 年
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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