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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30 15:59:34 股吧网页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未经律师见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未经律师见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河化纤,证券代码:831759,以下简称“天河化纤”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对天河化纤进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揭示如下: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未聘请律师事务所,导致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未经律师见证,故未在公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的同时披露相关法律意见书。主办券商已告知公司相关监管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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