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1747 证券简称:中景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由董事会提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场为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0: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47 中景股份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山东霁涛律师事务所纪涛、徐丽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 15 号甲-19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长李硕已就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总结做出报告,并提交会议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徐琰女士已就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做出报告,并提交会议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提交会议审议。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提交会议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编制完成,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情形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以及《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4)。
(六)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八)审议《制定<承诺管理制度>》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其他承诺人和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承
诺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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