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
1-203室)
二零二四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基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挂牌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提供。资料提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于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挂牌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声明与承诺...... 2
释义......4
一、交易资产交付或过户情况...... 6
(一)交易方案概述......6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7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执行情况.8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8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0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17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情况......18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
六、业绩对赌的实现情况...... 20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1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公 指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亚诺生物
标的公司、临港亚诺化工 指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亚诺生物持有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方、 指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海南亚太实业
亚太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亚诺生物科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
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亚诺生物向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
次重大资产重组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的股权的交易行为
《框架协议》 指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沧州临
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框架协议》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亚诺生物科技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雒启珂、刘晓民、李真关于沧州临港亚诺
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雒启珂、刘晓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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