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4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1714 证券简称:福航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王志恒持有公司股份 15,270,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1.81%。在
本次冻结的股份中,10,722,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547,5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3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王志恒发送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2023年9月13日出具的《送达回证》以及《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 1482 民初 2077 号,受理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志恒、祝桂兰公司减资纠纷一案,执行相应保全措施,冻结王志恒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目前,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8
股东姓名(名称):王志恒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5,270,000、31.81%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0,722,500、22.34%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5,270,000、31.81%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鲁 1482 民初 2077 号》;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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