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831706 证券简称:领航科技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要求,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及处置原则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处置和报告工作,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财务部部门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定时预警,及时处置。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风险信息报告
第三条 应充分了解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应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资料起草,向董事会汇报,并根据该报告整理风险评估报告按要求审议披露。
第五条 定期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时点数;
(二)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三)可能对该存款在未来造成影响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对以上各项情况的风险分析评估。
第六条 不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在财务公司存款异动的原因,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第七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公司、中节能集团或监管机构了解风险状况及相关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董事会。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风险处置与披露
第八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不再继续向财务公司新增存款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一)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自身原因出现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情况;
(二)财务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 7 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三)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四)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六)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十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该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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