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关于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3)第 02110002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1
关于对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3)第 02110002 号
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股份”)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永通股份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 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办发〔2022〕94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