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1698 证券简称:思和信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哈尔滨思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
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执行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哈尔滨思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思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3
哈尔滨思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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