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31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1696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经事后核查及再次梳理,原公告部分内容需要进行更正,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承诺开始日期:赤诚生物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
承诺有效期:赤诚生物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1 个
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1-021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一个月(含)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承诺有效期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更正后的公告。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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