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3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1696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报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涉及公告中的“二、回购价格”、“三、回购有效期”中的相关内容。
更正前: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每股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
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进行回购,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以公司签收快递时间为准)。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申请材料应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
公告编号:2021-016
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更正后: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进行回购,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更正后的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
将与本更正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3 日一同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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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