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亚茂光电
NEEQ : 831693
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Yamao Optoelectronics., Co., Ltd
年度报告
2021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1 年,公司完成了当地 根据《关于加快“浙江制
奉化区民国风情街夜间景观 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
照明工程、奉化区下湖线 指导意见》,由宁波亚茂光
(下陈至同山段)改造提升 电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
工程-路灯工程和奉化区溪 《高光效高压钠灯》标准由
口工业园路灯采购项目等工 浙江品牌建设联合会批准成
程类项目。 为“品字标”团体标准,编
号为 T/ZZB 2705-2022,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0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23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27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茂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吉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芬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豁免披露客户前五名具体客户信息和供应商前五名具体信息,信息涉及到商业机密,部分客户已于客 户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茂军、陈吉飞、曹滋浓(曹茂军、陈吉飞系
夫妻关系,曹滋浓系曹茂军、陈吉飞的女儿),曹茂军直接持有公
司 56,555,5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6%,陈吉飞直接持
有公司 26,426,77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3%,曹滋浓直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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