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7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1675 证券简称:一拓通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一拓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拓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的需要,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强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宣城一拓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公告编号:2021-009
2、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所持股票不存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为
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送达(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至公司,且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9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三、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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