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1640 证券简称:ST 碧沃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告知书,案号
为(2024)粤 0783 民诉前调 5025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省圆方泰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碧沃丰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1
法定代表人:范德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9 月 17 日,原告广东圆方泰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方泰达
公司”)与被告碧沃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沃丰工程公司”)签订了《开平牵牛生化制药二期新建污水处理站施工项目设备安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开平牵牛生化制药二期新建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含税总价人民币 5,720,000 元。
合同签署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将有关设备完成安装、施工,并依据合同约定向被告提起验收申请,但被告一直并未给出准确的联合验收移交时间。实际上业主方却一直在实际使用着原告安装的机器,原告认为业主方该行为应视为已实际对案涉机器安装调试予以认可,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 3,280,000 元,在扣除施工约定的 5%质保金外,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2,154,000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154,000 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 20,463 元。(以 2,154,000 元为基数,按照日
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即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计算至原告偿清工程
款之日止;现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逾期违约金为 20,463 元)。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10,0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诉讼保全担保费 10,000 元(实际支出金额以保险公司实际收费为准)。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金额暂共计 2,194,463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收到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告知书,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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