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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生态”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天物生态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天物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
公司进行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共计发行 20,000,000 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2.20
元/股,募集资金 44,000,000 元。2022 年 1 月 13 日,该方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审查,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
《关于对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
〔2022〕664 号)。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人民币
33,8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缴款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26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披露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512010100101183237
重庆市万州区德利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5120101001668811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申港证券、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 , 三 方 监 管 账 户 为 天 物 生 态 在 兴 业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开 具 的
512010100101183237 账户(以下简称“天物生态 3237 账户”)。公司人民币
33,880,000 元的募集资金实际全部缴存于天物生态 3237 账户。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德利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原”)、申港证券、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其中公司和德利原为共同甲方,三方监管账户为德利原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具的512010100166881133账户。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主办券商由申港证券变更为德邦证券,截至变更日,
公司已经使用完毕全部上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已经失效。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
完毕,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3,880,000.00
加:利息收入 28,715.23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可使用总额 33,908,715.23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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