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付昌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304,106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8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岩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董事白玉清先生、独立董事李薇女士向公司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中规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付昌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提名宋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07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内控治理,未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吴明、李新海对提名付昌莉女士为董事,提名宋岩女士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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