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1614 证券简称:合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更正概述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2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50%;最近两
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4000 万元;股本不少于 2000 万股。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 2021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
项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6573 号。五、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六、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1、历年累积的销售收入最终结算价格与发货签收暂估收入差异清理
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大部分为敞口合同,数量暂定且单价可能存在浮动,最终的结算价格需经客户审批确认。公司在确认收入时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在发货签收后暂估确认收入,实际在项目最终结算都会存在一定比例的结算价格核减。公司在历年项目结算后,未及时根据最终结算价格对以前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进行修正,结算差异部分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2022 年度本公司对以前年度由于最终结算差异形成的长期挂账的项目应收款项 36,617,504.32 元进行清理,并同步修正待转销项税额4,212,633.24 元和营业收入 32,404,871.08 元。
2、税率变化导致的税率差异修正
本公司根据发货签收后暂估确认收入,并根据确认时点的适用税率暂估
销项税额,在经历 2018 年 5 月增值税税率自 17%调整至 16%,以及 2019 年
4 月增值税税率自 16%变更为 13%的税率变更后,本公司在历年项目开票结算时,未按暂估收入发生时点的适用税率冲回,税率变化差异导致计提的销项税额长期挂账。
2022 年度本公司对以前年度由于税率变化差异导致长期挂账的待转销项税额 7,372,616.80 元进行清理。
一、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