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0
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831609 证券简称:壹加壹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对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加壹”或“公司”),住所
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南环路南侧三干渠西侧。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振和。
3、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文瑞。
4、现任董事会秘书虎建义。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壹加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和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1-048
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作为
董事长,王振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
则》第三条的规定。
3、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文瑞、现任董事会秘书虎建义未能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冻结及质押信息
2020 年 4 月 13 日,壹加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和持有的公司股份
13,547,875 股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
2020 年 10 月 23 日,王振和持有的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被呼和浩特市中级
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15%; 2020 年 10 月 23 日,王振和
持有的公司股份 13,547,875 股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7.1%。上述被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截至 目前,王振和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61,547,875 股均被司法冻结,累计占比 32.25%,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进行补充披露。
王振和于 2019 年 7 月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48%,质押权人为宁夏农牧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被质押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进行补充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相关人员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振和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于 2021 年 6 月被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于 2021 年 7 月 9 日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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