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6
公告编号:2021-047
证券代码:831609 证券简称:壹加壹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
限公司及王振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振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宁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董事长王振和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规定;《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十六条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和持有公司 32.25%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冻
结。公司未在上述事项发生时及时进行披露,迟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才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冻结情况逐项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62 号,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王振和持有的公司 2000 万股股份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办理了质押登记,公
司未及时进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96 号,简称《监管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及《信披办法》第二十五条的 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监管办法》第五十六条、《信披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宁夏证监
局对公司及董事长王振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和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 公司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涉及财务方面的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47
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振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1]10 号
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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