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1589 证券简称:吉福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 2024 年 1 月 8 日签订了《辅
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以下简称
“江苏证监局”)报送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4 年 1 月 16 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确认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公告编号:2024-004
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0,406,194.84元、27,762,692.93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7.16%、12.21%,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辅导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