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关于对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55 号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爱廸新能)董事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对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与业务模式
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315,001,010.49 元,同比增长 33.40%。
其中光伏 EPC 工程收入 120,355,229.14 元,同比增长 138.65%,毛利
率 17.12%,较上期下降 15.27 个百分点。发电收入 120,793,283.14 元,
同比增长 10.64%,毛利率 53.88%,较上期下降 0.81 个百分点。光伏产品及代加工服务收入 66,135,312.62 元,同比下降 7.80%,毛利率8.02%,较上期增长 4.19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光伏电站 EPC 业务的实际运营、在手项目、合同约定等,说明 EPC 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成本核算和归集依据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光伏电站 EPC 项目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发电收入及光伏电站 EPC 两类业务的上下游客户、采购与销售内容、公司具体盈利模式、业务定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光伏产品及代加工业务的类型、价
格和数量、行业发展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收入下降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
2、关于存货
你公司报告期期初存货账面余额 106,569,282.24 元,期末账面余额 46,730.702.62 元,计提跌价准备 331,741.66 元。其中电站期初账面余额 44,948,326.97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期末均转入固定资产。你公司解释系 2022 年存货电站为准备出售的子公司唐县汇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2023 年电站不再出售,重分类为固定资产。
请你公司:
(1)说明“唐县煤改电+光伏”项目业务背景、合同约定、确认存货的主要依据及合理性。结合本期项目变更背景、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具体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该太阳能光伏电站投入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安排;
(2)结合业务模式、采购周期、供货周期、各期末存货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等,说明各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
说明针对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上述存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关于生产人员
你公司报告期初生产人员 78 人,本期减少 44 人,期末 34 人,
生产人员流失较为严重。
请你公司:
说明生产人员大幅度减少的原因及具体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3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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