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3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31513 证券简称:爱廸新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履行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或合同(以下简称“主交易”或“主合同”),委托河北 省新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保函开立行申请出具银行履约保函(以下简称
“保函”),保函基础信息如下(下述信息以最终出具的保函中记载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 保定曲阳县 200MW 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项目土建及安装工
程一标
保函被保证人/申请人: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函受益人: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保函最高担保金额:(大写) 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柒万柒仟贰佰捌拾贰元贰
角陆分(¥43177282.26 元);
保函开立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该保函由关联方闫连红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保函内容为 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方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公告编号:2023-062
票,回避票 1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闫连红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回避 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闫连红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恒州镇滨河北路 21 号 3 号楼 1 单元 501 号
关联关系:闫连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此次关联交易是真实意思表示,关联方为公司对外 开具保函提供反担保不收取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 良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利益的流失,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履行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或合同,委托河北省新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保函 开立行申请出具银行履约保函,由关联方闫连红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 终签订的保函内容为准。
公告编号:2023-062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对外 开具保函提供的反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经营发 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对外开具保函提供的反担保,有利于公司顺 利开展业务,补充公司业绩,属于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属于偶发性 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