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该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股票 94,333,331 股,发行价格 1.20 元,募集资金总额113,199,997.20 元。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认购对象应于 2020 年 7月 24 日下午 17:00 前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020 年 7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304007 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共发行股份 94,333,33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3,199,997.20元人民币。
2020 年 7 月 1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对中
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77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张江支行(账号 310066865013001393607)和招商银行张江支行(账号121914341010809)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股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分别与主办券商兴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199,997.20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4,520,898.36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9,811,785.80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14,709,112.56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63,522.20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68,842,621.04
其中:理财产品余额 67,900,000.00
1、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元
项目 已使用金额
支付供应商货款 9,774,146.73
支付房租及水电费 10,155,250.58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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