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7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1465 证券简称:广佳建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津
0110 民初 4948 号之一,裁定结果是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易信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华雄
公告编号:2024-02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融创元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喜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 5 月 30 日,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原
告天津易信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信达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从原告处分包了天津融创城项目一期三标段精装修工程劳务,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14,176,213.09 元。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天津易信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信达”)公司拖欠施工班组及劳务人员劳务费,相关施工班组撤出施工现场,大量劳务人员因被告易信达公司未支付其劳务费到政府部门、施工现场围堵讨薪。我司迫于各方压力,为避免造成群体事件,只能被迫代替被告易信达公司向相关劳务人员
支付了被告易信达公司拖欠的劳务费合计 5,049,685.00 元。2019 年 2 月,公司将
易信达公司清出项目现场,双方对撤场前后的交接工作存在争议。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二被告连带给付工程款 1500 万元;
2、由而被告承担本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院认为,原告天津易信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津易信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公告编号:2024-028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天津易信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同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津 0110 民初 4948 号之一;(二)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传票(2024)津 0110 民初 4948 号。
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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